学生入住宿舍、调整宿舍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04/14 20:16:03来源: 浏览次数:
学生入住宿舍、调整宿舍管理办法

一、入住手续的办理
新生进校入住学生公寓,需按学校报到程序,先在所在院系办理报到注册手续,然后到财务处缴清学费和住宿费用后,由各学院从学工处分配的指定房源中安排住宿,新生入住要按要求填写入住卡片,交一寸登记照2张,领取钥匙进入指定房间和床位,学生不能将自己的床位转让和转租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将按学校规定给以相应纪律处分。
二、学生离校退宿手续的办理
学生毕业离校和休学需办理退宿手续
1.毕业生离校需按毕业生离校程序,持《毕业生离校通知单》到所住楼栋,向学校宿舍管理员当面验交家具设施和钥匙(若损坏、丢失须赔偿),经宿管员在通知单相应栏内签字盖章并交学院核实,退宿手续方能生效;
2.学生因故休、退学的退宿手续,由学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在该生所在院系主任领导签署意见并且加盖公章后,到所在的楼栋宿管员处当面验交家具设施和钥匙(若损坏、丢失须赔偿),经宿管员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到学工处宿管科办理注销手续。
三、个别学生转宿手续的办理
1.一般情况下,已入住的学生不能办理转宿手续。
2.学生因转系或其它特殊情况,办理转宿须经由如下手续:
⑴学生本人需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并在学院领取并填写《学生调换寝室申请单》;
⑵报所在学院素导、宿舍指导老师及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并签字;
⑶持经学院同意的申请单到学工处宿管科审批;
⑷经批准同意转宿后,持申请单向本楼宿管员验交家具设施及钥匙,并到所需迁入的公寓办理入住手续;
⑸《学生调换寝室申请单》原件交入住楼栋宿管员备查,复印件交学工处宿管科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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