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学生思品素质测评的通知
校对: 责编: 终审: 时间:2019-04-23 阅读:

各学院:
    根据《特色项目测评办法》,现于4月8日-4月22日开展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学生思想品德质测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除2016级专科外所有在校学生
    二、测评标准:详见2019年9月版《特色项目测评办法》P20-35
    三、测评流程及注意事项
    4月8日至4月22日,各学院请完成班级测评、学院审核、成绩录入所有工作。学工处项目测评科工作人员4月23日——4月25日到各学院进行抽查。
    1、学院测评相关工作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测评标准测评
    ①基本修为扣分标准严格按照P21-23表3-1基本修为扣分标准执行,每名学生设定1个思想品德基础学分,学生基本修为得分=1个基础学分-扣分。
    ②院级荣誉由各学院根据已在学工处项目测评科备案的文件,公布类别及对应学生;
    ③根据学校学生宿舍管理条例,学生有寝室违纪表现直接在寝室评定中认定为不合格,所以不合格寝室包括两种:不合格寝室和违纪不合格寝室。
    ④测评办法中的扣分标准中,如学生因旷课、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违纪而受到学校处分或处理,按照哪边扣分多扣哪边的标准扣除,不重复扣分。
   (2)规范填写测评表格
    本次测评需填写以下表格,准确、详细的数据有利于提高测评的准确度,请按照以下要求规范填写。
    ①素质导师根据学生出勤情况如实汇总并填写《学生基本修为测评出勤记录统计表》(附表1)。汇总数据应准确,与学生平时上课、参加集体活动考勤记载相一致。迟到、早退按次数记载统计汇总、旷课按学时记载统计汇总;无记录之处留白,不需填“0”
    ②素质导师根据学院、学校等各职能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作为学生基本修为扣分依据填写《学生基本修为扣分登记表》(附表2),以学期为单位汇总,同一行为有多次违规,要注明次数。
    ③素质导师根据实际统计情况如实填写《学生基本修为学分登记表》(附表3),基础学分为1,文明素养、道德素养、法纪素养、政治素养有扣分项目填写负分形式,无扣分不填0。
    不合格寝室的扣分标准如下:
    a.不合格寝室未在备注栏标明原因的,按照寝室长扣0.3个学分,寝室成员扣0.2个学分测评;
    b.不合格寝室备注栏填写了个人违纪情况的,按照违纪原因扣除当事人的分数;
    c.不合格寝室备注栏填写了寝室违纪情况的,如班级学生或素质导师能查到当事人,由当事人写材料说明情况,素质导师签字确认后附在班级材料中,给当事人扣分,如无当事人,则该寝室所有成员按照寝室长扣0.3个学分,寝室成员扣0.2个学分测评;
    ④申报卓越修为评定加分的学生填写《学生卓越修为素质学分评定表》(附表4)并按要求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请各学院于4月19日前以学院为单位交到学工处测评科。 
    《学生卓越修为学分认定表》(附表5)所附的加分证明材料必须规范,学院的材料需盖有学院公章,学校的材料需盖有学校公章,国家级、省级、市级、县(区)表彰都必须有相应的证明文件。班级团支部获得荣誉,素质导师需说明班级团支部成员及其担任的职务,签字确认后附在本班材料中;优秀社团第一负责人学院需说明社团名称及第一负责人姓名,学院团委书记签字盖章后附在本班材料中。加分项中,同一类荣誉,学生所获学分就高不就低;不同类荣誉,学生所获学分可累加。
    ⑤将学生的基本修为扣分情况以及卓越修为加分情况如实填写并汇总在《学生思想品德学分登记表》(附表6),不加分或者不扣分处需填“0”.
    (4)录入系统注意事项
    学分录入系统的具体操作指南(附件1)。
    如系统班级中有该生,但原始测评成绩登记表中没有该生的名单和成绩,则可以不录该生;如原始测评成绩单中有名单和成绩,但系统班级中没有该生,请将该生的信息和成绩填写到《2018-2019-1未录入系统学生成绩登记表》(附件2)中,并同时填写在该班级的系统打印成绩单上。
录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拔打咨询电话81652030、81652320。

     2、学校抽查测评成绩工作安排
    学工处测评科将于4月23日——4月25日对思想品德测评成绩进行抽查。请各学院在录入系统前完成成绩审查工作,确保成绩录入系统无误。带班素质导师负责所带班级的测评成绩,测评科通过抽查了解学院测评总体情况,并将抽查结果纳入学院年终考核。
    (1)时间安排
    学工处测评科工作人员到各学院抽查学生思品素质测评成绩,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2)抽查安排
    ①思想品德测评资料集中放置,每名素导所带班级测评资料放在一起,检查时学院素导须回避;
    ②检查人员将随机抽查参与测评的学生成绩;
    ③抽查重点主要在于两方面:学生思想品德学分评定是否准确无误和学生思想品德学分系统录入是否准确无误。
    ④学院需提供检查的测评材料包括:已提交的系统成绩单原件一份,各班级《思想品德测评资料册》(包括封面、系统成绩单复印件、《学生基本修为测评出勤记录统计表》(附表1)、《学生基本修为扣分登记表》(附表2)、《学生基本修为学分登记表》(附表3)、《学生卓越修为学分评定表》(附表4)、《学生卓越修为学分认定表》(附表5)、《学生思想品德素质学分登记表》(附表6)、相关证明材料),未录入系统成绩单。
    3、上交资料
    4月26日前,各学院将下列材料送交测评中心统一存档:
   (1)已提交的系统成绩单原件
   (2)《思想品德测评资料册》 
   (3)未录入系统成绩单(单独提交)
    四、测评要求
    1、严格按照时间规定完成测评流程,在测评中心抽查前,学院复审环节应按要求完成,学院测评委员会主任应在系统成绩单上签章确认测评结果。 
    2、素质导师应全程参与,对思想品德测评结果负完全责任,严禁出现完全交给学生完成,不管不问的情况,一旦发现全校通报。
    3、测评时应严格对照测评标准加分和扣分,不得随意评分。
    4、加分和扣分均应有对应的复印件或文件,不得无依据评分。

武昌理工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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