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学创杯”2018年大学生创业综合模拟大赛的通知
校对: 责编: 终审: 时间:2018-09-27 阅读:

各学院、全体创客:
    为了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高等学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经济与管理学科组决定举办“学创杯”2018全国大学生创业综合模拟大赛。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竞赛类型
    (一)全国大学生创业综合模拟大赛
    总决赛评选出全国十佳“学创之星”团队,各获5000元奖金及证书,同时获得贝腾科技实习直通车和就业机会。
    (二)全国十佳创新创业导师评选活动
    全国所有从事创新创业教育的教师可参加全国十佳创新创业导师评选活动,入选者将各获各获5000元奖金及证书,同时被贝腾科技聘为创业导师。
    二、竞赛内容
    (一)全国大学生创业综合模拟大赛
    大学生创业综合模拟大赛分为校内选拔赛、省赛、全国总决赛等三个环节。比赛采用《创业之星》创业综合模拟软件作为竞赛平台。大赛官方网站:http://cyds.monilab.com
    1.校内选拔赛
    本次大赛分为本科组和高职组。各本科和高职院校相关学科竞赛主管部门负责选拔,每所院校报名不超过三支团队,统一报名,分别参加本科组和高职组省赛。
    2.省赛
    1)以省或直辖市为单位进行现场省赛。
    2)省赛评选一等奖、二等奖,颁发省级获奖证书。
    3.全国总决赛
    1)全国总决赛规模:本科组 80 支团队,高职组 40 支团队。本科与高职分别竞赛及评奖。同一学校限一支团队晋级参加全国总决赛。
    2)全国总决赛竞赛形式:软件对抗和创业计划书两部分,且分别计分,按名次核定分数,软件比赛小组第一名满分 60 分,第二名 59 分,名次分差 1 分/名,依此类推;计划书比赛第一名满分 40 分,第二名 39.5 分,名次分差 0.5 分/名,依此类推。两项分值合
计后为该团队总分。
    3)总决赛赛项要求另见竞赛官网总决赛通知。总决赛按比例评选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特等奖团队同时获得“中国大学生学创之星”称号。
    4.比赛规则
    1)参赛者必须是具有学籍的本校在校学生,本科院校学生参加本科组竞赛,高职院校学生参加高职组竞赛。
    2)参赛队以学生组队形式参加。每队参赛人员至多 3 人,每个学生至多参加一个队。每队配备 1-2 名指导老师,老师可以指导多个队。学校选送参赛队队员必须使用真实学生身份报名,如实填写参赛者姓名、所在学校、年级、联系方式、身份证等信息。如冒用他人姓名申报参赛,一经发现即取消该队参赛资格。
    3)大赛分为校内选拔赛、省赛、全国总决赛等 3 个环节。校内选拔赛、省赛均采用软件模拟,以软件模拟成绩为最终晋级依据。省赛以现场赛形式分别选出 80 支本科团队和 40 支高职团队进入全国总决赛,每个学校至多有 1 支队晋级全国总决赛。如果在省赛分组中同一学校具备晋级总决赛资格的队伍超过 1 支,具体选哪支队伍代表该校参加总决赛由该校自行确定。全国总决赛相关事项另见总决赛通知。
    4)软件比赛进行若干轮的创业经营决策。参赛团队将通过模拟经营一家研究、开发、生产、批发及零售的某一行业的公司,和其他若干家(以实际参加比赛队伍数为准)企业展开激烈的市场竞争。软件模拟系统自动评分,最终形成竞赛名次。
   5)进入全国总决赛的参赛队伍差旅费和住宿费自理。如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将视为自动放弃参加全国总决赛资格。参加全国总决赛的队伍,必须全员出席总决赛。若有成员因故不能参加而需要更换队员,必须提前向执委会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在报到现场必须出具学校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放弃比赛资格。
    6)总决赛报到现场将根据赛前提供的身份信息进行抽检核对,如果身份信息不符,将取消参加全国总决赛的资格。
    7)各参赛队伍在比赛中如有作弊行为、或对其他参赛队采取任何明令禁止的行为干预比赛进程,经评判,可以给其警告、严重警告并通报批评。对于违规严重者,经报告执委会,由执委会调研、讨论后,可以给予直至取消比赛资格的处分。比赛前将发布详细《竞赛规则》。
    8)软件竞赛使用的行业模板详见竞赛官网通知。
(二)第二届全国十佳创新创业导师评选活动
    1.活动形式
    活动分为征集、展示、评选、示范课四个阶段。
    1)征集阶段
    全国从事高校创新创业教育领域的教师均可参加。参与评选的教师须递交创新创业课程、的相关课件、视频等素材至评审委员会。
    2)展示阶段
    “学创杯”大赛官方网站将开展创新创业课程展示活动(视频形式)。
    3)评选阶段
    由学科组组建专家团队,对参与者递交的素材进行评选,同时大赛官方微信开设投票通道, 针对网站展示的课程内容,进行评审和投票评选产生“全国十佳创新创业导师”,“学创杯”总决赛期间颁发证书和奖金。具体分值详见评选标准。
    4)示范课阶段
    示范教学展示安排在“学创杯”总决赛期间,由获奖教师代表开展每人 45 分钟的教学示范课。
    3.申报材料
    1)包括创新创业课程教学大纲、教学 PPT 等相关资料(不少于 16 课时)。
    2)创新创业课程教学视频(不少于 30 分钟,主题明确)。
    3)所获荣誉证明材料复印件(创业竞赛、学术论文等获奖证书)。
    4)其他可以辅助说明的相关材料等。
    备注:课程教学形式包括二种:理论课、实践课。实践课可采用手工道具或任何创业模拟训练软件(传统物理手工沙盘形式除外),如实践课程基于贝腾科技《创业之星》或《创业综合实训平台》等产品,贝腾科技可为老师提供免费培训指导并提供教学账号。
    4.具体流程及奖项设置
    1)申报方式:由教师本人依据其任职岗位和条件填写申报表,并提交能够反映其教学质量、学术水平及履行现职以来的业绩等方面的材料。经单位确认盖章后推荐。每个院校至多可申报 3 个名额。
    2)评审:对收到的申报材料,组织机构将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针对参与者的工作业绩、教学能力进行认真、全而的评估打分。结合官方微信票选结果,最终确定当年度“十佳创新创业导师”。
    3)颁奖:“学创杯”总决赛期间公布获奖名单,颁发证书及奖金。
    4)奖项:评选“全国十佳创新创业导师”十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伍千元/人。同时被杭州贝腾科技有限公司聘为特聘创业导师。
    5.主要评选标准
    1)资历及任职年限(5%)
    从事创新创业课程教学1年以上,能够积极承担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饱满,课堂效果好或而向全校推出具有实验(实训)教改特色,主动承担答疑和辅导工作,在学校教学工作考核中获得过优秀评价。
    2)教学课件(30%)
    依据递交的创新创业课、教学大纲、教学 PPT 评分。
    3)教学视频评选(30%)
    依据递交的创新创业课程教学视频评分。
    4)创业实践活动(10%)
    组织并指导学生参与国家级创业竞赛并获奖。(如:“创青春”、“互联网+”、“学创杯”等)。
    5)获奖情况(5%)
    积极参加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或技术创新,公开发表过创业教育实验教学相关的学术论文给予加分。具备丰富的实验教学设计能力和实验教学组织能力。能够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实验教学工作。
    6)网络投票(20%)
    依据在大赛微信公众号上各参与者的投票情况确定。
    三、报名方式
    (一)全国大学生创业综合模拟大赛
    1、所有在校大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2、请参赛学生将参赛者姓名(含团队成员)、所在学校、年级、联系方式,发至邮箱:454470972@qq.com。
    备注:每个团队最多3人;本校所有报名均参加本科组竞赛。
    (二)第二届全国十佳创新创业导师评选活动
    请参赛教师将学院(或部门)、姓名、联系方式,发至邮箱:183666417@qq.com,其他相关材料另行通知。
 
    大赛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5月8日中午12时
    咨询电话:
    梁老师  027-81652912
    周老师  027-81652939
  
                                              创新创业中心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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