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宿管会学生干部考核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商学院宿管会的管理,完善以学生为主体的管理体系,塑造商学院宿管会的良好形象,明确宿管会学生干部的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现将宿管会的考核制度公布如下: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制,以60分为起评分,在以后各项工作中量化考核工作成绩:
一、 会议及活动出席考核:
1、在出席各种会议时,各部门与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不得迟到或早退(扣2分/次),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缺席(扣5分/次)。若有特殊情况而不能到会者,须提前向秘书处请假,事后请假视为缺席。一个月累计达3无故旷到者,给予开除处理。
2、部门例会:由相应秘书处助理对于全体部门成员进行考核,旷到扣5分/人,迟到扣2分/人,一个月累计达3无故旷到者,给予开除处理。
3、每次例会由秘书处严格考勤并如实记录,会议期间不得私自谈论,喧哗,保持相对肃静,与会者必须关掉手机或改为震动,不得擅自离开会场。
4、一月迟到累计3次或缺勤2次者,会上由主席提出批评。一个月内,该部门无任何迟到和旷到现象,对该部门加1分。
二、工作表现考核:
1、在工作中没有经过允许找人替岗者,扣2分/人。
2、工作中着装不得体,穿睡衣、拖鞋工作,工作时听音乐、玩手机,一经发现扣5分/次。
3、工作时要佩带工作证;不得将工作证件私自转借他人。忘记佩带工作证扣2分/次,转借他人的扣5分/次,如转借他人达2次者,给予开除处理。
4、在工作过程中,各成员应态度认真,待人礼貌,做事情要有理有矩,做到公正合理。如与他人发生争执,查明情况后,属于自身错误的将根据情况扣5-10分/次。
5、卫生检查表、晚归记录表要整理好,并及时上交相关负责人,如若延交、漏交材料,一经发现扣3分/次。
6、禁止宿管会成员在工作过程中寻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对违规行为视而不见,一但核实,严肃处理。
7、多次不服从安排,有意不按时完成工作、甚至顶撞者,给予开除处理。
三、奖励及加分考核:
1、在工作中态度认真、一丝不苟、表现积极者将酌情加考核分5-10分。
2、能在工作中提出良好建议的成员,将会给予一定奖励,并加考核分5-10分。
3、积极参加部门活动、对宿管会作出巨大贡献者将给予特殊奖励,优先考虑参加团课、党课、评优评先的资格。
4、各位助理可以对部长的工作提出意见,反映情况属实将加2分作为奖励,同时各个部门也可以跨部门进行相互监督。
每个月末将会对全体成员进行考核,成绩不满60分者,将会提出口头批评,不满50分者,将对其进行书面批评,并记录到学生干部档案。三个月总分累计不到150分者,将会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当即开除出组织。对于学年末总分高者将优先考虑评优评先的资格,并给与一定奖励。
本条例自2009年2月15日开始实施,商学院宿管会拥有最终解释权。
商学院宿管会
2009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