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宿管会例会制度
为保证我院宿管会各部门工作的部署与执行,发挥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宿管会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同时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宿管会例会制度如下:
一、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会议由秘书处主持,并做会议记录。
二、秘书处负责对参会人员进行签到,并做好出勤记录。
三、会议召开地点为商学院305教室,如有变动秘书处将在会议前向各部门通知。
四、与会人员为宿管会全体成员。
五、与会人员如无极特殊原因不得迟到早退。会议期间,与会人员所携带的通讯工具一律关机或改为震动。
六、各部门部长在会议上汇报本部门前段时间的工作情况,进行交流,各成员可积极提出在工作中碰到的问题,或是对工作的意见及建议,并在例会上群策群力,共同商量解决办法,对于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将指定专人在会后作专门研究,在下次例会中提出解决方案。
七、会议上各部门应以适当的形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融洽干部之间关系,增强团队精神,集体荣誉感。
八、秘书处要收集整理各部门反映的问题,并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反馈。
九、无故缺席一次者,予以警告;无故缺席两次者,取消学生干部评优资格;无故缺席三次者,予以开除。无故迟到15分钟以上者,作无故缺席一次处理。
十、例会上提出的意见在会后应及时执行,无故延后执行者或不执行者,按《商学院宿管会学生干部考核制度》进行处理。
商学院宿舍管理委员会
2009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