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就在你我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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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商学院学工第二党支部关于两会议题的讨论
                                    记者:陈宇瑶 黄宣
    2015年3月8日下午,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正式提交给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
    而在这之前,早在2014年8月和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本次人代会则是对草案进行三审。
    去年的人代会会期为8天半,今年增加了两天,其中一个原因就是给代表充分时间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可见修改这部法律的复杂度以及重要性。
现在在我们日常生活,可能很多人觉得法律是我们远远接触不到的,立法就压根和我们更加无关,偶尔在电视剧上看到一些法律节目,看着他们说着一大堆的法律名词感觉很了不起,但是却永远的事不关己,但是这次会议之所以那么重视立法,正是因为法律和我们息息相关,就在我们身边。
    立法法是规范所有立法行为的法,也称之为“管法的法”。而这部听起来十分“高大上”的法律,到底与我们每个人有没有关系?审议通过后的法律又将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哪些改变呢?
    首先,让我们最关系的是修订后的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将“税收”的专属立法权单列,并规定“税种的开征、停征和税收征收管理的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即“税收法定”。
那么什么叫税收法定?简而言之,就是政府收什么税、向谁收、收多少、怎么收,都要通过人大来立法决定。目前,我国现行的18种税中,只有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车船税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开征,其他15种税都是国务院制定暂行条例开征的,其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70%。于是现在,这种局面势必要改变!
    那么具体怎么改变呢?对此,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发言人傅莹用3句话做了总结:以后凡是开征新税的,要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税收法律;凡是要对现行税收条例进行修改的,一般都要上升为法律;其他的税收条例,要区别轻重缓急,逐步地上升为法律。
    这样就不难理解了。税收条例上升为法律,这就更加能有效保证人民的利益,真正实现了以人为本。
    再者,此次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增加一款,即国务院部门和地方政府制定任何规章,只要没有上位法律、法规依据的,不能减损公民权利,也不能随意增加公民的义务。
    从这一点就不难看出,立法法虽然规范的是立法,但涉及的却是所有公民的权益。这是一部真正关联着千家万户的法。
    2003年至2007年,我国经济年均增长11.6%,2008年至2011年年均增长9.6%,2012年至2013年都是7.7%,2014年更是降至24年来的最低点7.4%,从中可以清楚看到,我国经济已经由高增长转入中高速增长。这说明,在时下的中国,经济“新常态”已经全面发展了起来。
    国际社会也在关注中国经济的“新引擎”。国际智库东亚论坛研究员德赖斯代尔撰文指出,有关中国经济表现的真正问题与保持和过去一样高的增长速度没有多少关系,而是与创造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率有关。中国正在进行“创新革命”并向服务型经济体转变。
    那么对于这些改变,立法法修正案草案也为了使得人民更有发言权而新增规定:法律案有关问题存在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涉及利益关系重大调整的,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基层和有关群体代表、有关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有关专家等方面的意见。
    这表明:立法法修正案已经释放出融融暖意,我们有理由期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继续为法律生产的源头正本清源!
    最后,修正案草案同时还规定,应当制定地方性法规但条件尚不成熟的,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政府规章。规章实施满两年需要继续实施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措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有媒体分析,如果立法法修正案草案的新增规定日后获得通过,那么一些实施已经超过两年的地方性规章或“红头文件”将面临法治的考验,若想继续实施则必须经本级人大立法程序,上升为地方性法规。而一些与上位法明显相抵触的地方性规章则须及时修改或废止。
    这是出自李克强在谈及政府自身建设时指出了政府该如何“限权”、避免懒政。也是“有权不可任性”的由来。
另外,还需说明的是,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立法法也是如此。当前有些滥用立法权、超越立法权、违法随意克减公民权利的现象,与立法法在某些地方和个别领域没有得到较好实施有重大关系。因此,立法法正案草案表决通过后,各级人大特别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把立法法的实施情况纳入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立法回头看”,经常开展执法检查,定期听取社会各界关于立法法实施情况的意见。唯有如此,立法法才能为全面深化改革,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发挥铺路搭桥的重要作用
    任性,是不顾后果的恣意而为,总有一朝会失控。一个人任性或许只会自食恶果,掌握权力的政府一旦任性起来,会给整个社会带来不可承受的风险。总理此次强调“有权不可任性”,是在为尚不愿放权、不愿依法用权的政府官员敲响警钟,也提高了人们对于政府职能转变最终成果的期待。
    而这几方面的现象无一不在表明。立法越来越贴近我们的生活,它是为我们的生活制定,为保证我们的权益制定!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必须相信未来的中国将会更加以人为本,人人得以知法懂法、护法爱法,而公检法机关则能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我们的人民政府才能把为人民服务做到更高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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