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
我院拟定于11月中旬开办第七期中级党课培训班,对于推荐参加院党课的学员规定如下:
1、被推荐参加院党课的学员要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积极要求加入党组织。必须团课结业,已参加党章学习。
2 、被推荐参加院党课的学员各学期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
3、被推荐参加院党课学员:06级补考科目不多于1门,05级补考科目不多于3门。所有推荐学员无清考科目。
4、在班级有比较好的群众基础。
5、有特殊情况的,请相关素质导师以书面说明材料交院总支秘书审核。
敬请各支部于本周五(11月9日)之前将电子版(Excel文档)和纸质版交至党务办公室。按“序号、姓名、专业班级”制作。
商 学 院 党 总 支
2007-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