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八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湖北省候选人的通知
校对: 责编: 终审: 时间:2013-06-09 阅读:

各市、州、直管市团委、学联、少工委,神农架林区团委、学联、少工委,各大专院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省直机关团工委,江汉石油管理局少工委:
    为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缅怀邓小平同志的丰功伟绩,激发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培养创新人才,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全国学联、全国少工委决定开展第八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湖北省候选人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面向全日制在校学生个人设奖,2013年度共奖励100人(含港、澳、台地区和海外留学生6人左右,推荐标准及评奖办法另行规定),设研究生(占20%)、大学本专科生(含高职,占30%)、高中生(含中职,占25%)、初中生(占15%)、小学生(占10%)五个组别。获奖个人将获得相应的奖金、荣誉证书及奖杯。
    二、推荐标准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热爱科学、乐于探究,积极实践、勇于创新;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显示较大潜力。被推荐人的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4年6月20日后出生)。
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对具备下列条件的候选人予以优先考虑:“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系列竞赛中特等奖获得者;在国内外重要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者;学术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或应用于实践领域产生显著社会经济效益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少年科学院”等活动中表现突出者;在其他国内外科技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三、推荐方式
团省委直属各高校由校团委直接推荐,其余大、中、小学校由市(州)团委及省直机关团工委推荐。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后,我们将通报候选人所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
    四、推荐名额
第八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实行差额评选。各市(州)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及团省委直属各高校团委分别推荐候选人1名。曾获“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者不再推荐。团省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9名候选人代表湖北参加全国评选。
    五、推荐材料
候选人按要求提交第八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候选人推荐申报表(见附件),并按附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材料用A4纸大小复印,加盖学校公章,附在推荐申报表后。申报材料报送一式2份,推荐申报表电子版统一发送至省级评委会办公室。
    六、推荐时间
请各推荐单位于2013年6月15日前将候选人申报材料报至省级评委会办公室。省级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共青团湖北省委学校部。
    七、有关要求
“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是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少年进行科技创新的崇高荣誉,全省各级共青团、学联、少工委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要严格依照评选标准和申报程序组织申报,严禁弄虚作假,确保把最优秀的候选人推荐上来。 

联 系 人:祁  帆  尹  杨 
  联系电话:027-87233566  87235272  
电子邮箱:tswxxb05@163.com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三路5号(430071)

附件:第八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候选人推荐申
报表


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      湖北省青联秘书处 
湖北省学联秘书处         湖北省少工委办公室
  2013年6月7日

CopyRight © 武昌理工学院商学院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庙山经济开发区江夏大道16号  鄂ICP备11008201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1502000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