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会仇富心理应作具体分析
校对: 责编: 终审: 时间:2016-04-10 阅读:

    日前,大众网首页推荐了一篇题为《警惕仇富心理蔓延》的博文。作者认为,时下有一部分疏于勤劳奋斗、不思拼搏进取的年轻人一味妒忌所有比自己有钱的富人,这是由于不正常的心理失衡所导致的一种“社会仇富心理”。作者并表示,要警惕这种不健康的社会仇富心理的蔓延之势。作者提出的这一观点,显然有以偏概全,对具体问题缺乏具体分析之嫌,至少作者的这一表述是很不准确的。
    我以为,一部分人无端妒忌富人的病态心理,并不等于也绝不能代表全社会广大人民群众对富人的看法和认识的主流,不能笼而统之地贬之为“社会仇富心理”。对社会上不同的个人或群体的仇富心理应作区别对待的具体分析,既不宜作绝对的全盘肯定,也不能作绝对的全盘否定,关键是看那些被公众肯定或否定的富人是什么样的富人,他们究竟是怎么富起来的?对此,广大人民群众自有其火眼金睛的鉴别能力。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对于那些靠自己的真才实学和勤奋劳动致富的人群,即便他们是上了富豪榜的亿万富翁,我相信人民群众不但不会仇视他们,反而会对他们满怀钦佩之意。然而,对于那些靠官商勾结、违法经营、制假售价、贪污受贿、权钱交易等祸国殃民的非法手段一夜致富的暴发户,人民群众不但会极度仇视他们,而且还会强烈要求政府将他们绳之以法。
    试问,人民群众对这些为富不仁者的仇视,何错之有?与其说这是广大人民群众和全社会的一种“仇富”心理,不如说这是民众和社会的一种“仇腐”义愤。“仇富”和“仇腐”是两个有着本质区别的不同概念。我们不能因为社会上有一部分人存在不可取的仇视所有富人的妒忌心理,而否定广大人民群众所谓“仇富”背后的“仇腐”实质。对于前者的仇富心理,当然要警惕它的蔓延,而对于后者的仇腐义愤,则理应要发扬光大。
    试想,如果我们的国人麻木到连非法和合法致富都不能分辨,连嫉恶如仇的正义感都丧失殆尽的话,我们这个民族还有希望吗?这里,我特别想要说的是,即便我们大多数民众在短时期内不能成为富人,但也能做一个堂堂正正、自食其力、一身正气的中国人!
--转自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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