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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开展湖北省第九届“挑战杯·青春在沃”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校对: 责编: 终审: 时间:2013-03-19 阅读:

    各市、州、直管市团委、科协、教育局、学联,各高等学校团委、科协、学生会
    (研究生会),省直机关团工委:

      全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下简称“挑战杯”竞赛)
    至今已成功举办了八届。竞赛始终坚持“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
    创新、迎接挑战”的宗旨,在推动广大高校学生参与学术科技实践、发现和培养
    创新型人才、深化高校素质教育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集中展示了我省高校
    的育人成果,体现了鲜明的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在我省高校和社会上产生
    了广泛、良好的影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引导广大高校学生努
    力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积极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踊跃投身创新湖北
    建设,团省委、省科协、省教育厅、省学联决定组织开展湖北省第九届“挑战杯
    ·青春在沃”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凡我省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高等院校(含独立学院、民办高校)
    在校专科生、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
    作品参赛。

      二、活动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2013年3月20日前)

      1.各高校成立参赛协调小组,于2013年3月20日前将本校负责竞赛活动的老
    师名单及联系方式报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2.各高校制定本校竞赛组织实施计划,并在学生中充分宣传发动,积极组织
    作品申报。

      (二)校级竞赛和组织申报阶段(2013年3月21日-4月下旬)

      1.各高校于2013年4月20日前举行校级竞赛,对申报作品进行评审,并择优
    申报参加省级竞赛;

      2.各高校须于2013年4月30日前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报送参赛作品。

      (三)全省评审阶段(2013年5月-6月)

      1.5月初,成立评审委员会并组成作品资格评判委员会,对申报作品进行初
    审;

      2.5月中旬,召开评审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统一评审标准。评审委员会
    对参赛作品进行初评,确定进入终审决赛作品;

      3.举行终审决赛,对参赛作品进行终审,并对进入终审决赛作品的作者进行
    问辩;

      4.举行颁奖典礼,公布获奖结果并向获奖单位及个人颁发奖杯、证书。

      竞赛结束后,对获奖作品保留一个月的质疑投诉期,接受社会监督。收到投
    诉后,主办单位有关部门将进行调查,经调查确认作品资格不符者,将取消作品
    所获奖励,重新计算作者所在学校团体总分及名次;已获优秀组织奖的学校,取
    消该校所获的优秀组织奖,并视情追究作品作者和所在学校相关责任。

      三、奖励办法

      (一)作品奖励

      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初评,评出80%左右的参赛作品入围获奖作品,
    评出入围作品中的40%获得三等奖,其余60%进入终审决赛。在终审决赛中评出特
    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类作品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
    奖,分别约占各类入围作品总数的3%、8%、24%、65%。

      (二)团体奖励

      竞赛以学校为单位计算参赛得分,团体总分按名次排列,按位次公布。各等
    次奖项计分方法如下:特等奖作品每件计10分,一等奖作品每件计7分,二等奖
    作品每件计4分,三等奖作品每件计2分,上报至竞赛组委会但未通过初评的作品
    每件计1分。根据各学校得分情况,授予团体总分第一的高校“挑战杯”,同时
    授予若干高校“优胜杯”。如遇总分相同,则以获特等奖作品的件数决定同一名
    次内的排序,以此类推至三等奖。

      四、组织机构

      (一)本届竞赛活动由团省委、省科协、省教育厅、省学联共同主办,中南
    民族大学承办,中国联通湖北省分公司协办。

      (二)本届活动由主承办单位组成大赛组委会,负责竞赛活动的组织协调工
    作,负责对作品进行资格审查、处理质疑投诉。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南民族大学
    团委,负责竞赛日常组织工作。联系人:江莹;联系电话:027-67841396;邮
    编:430074。

      (三)设立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由相关专业具有高级职
    称的专家组成。

      五、相关要求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挑战杯”竞赛是为适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
    深化教育改革要求而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也是提升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载
    体,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将其列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各高校要组成
    由本校主管领导牵头,团委、教务、科研等部门和学生会、研究生会等学生组织
    共同参加的组织协调机构,加强对竞赛组织工作的领导。

      (二)深入发动,精心组织。各地、各高校要突出竞赛的群众性,特别是校
    级竞赛阶段,要通过运用媒体手段、设立专门机构等方式,发布竞赛消息,接受
    学生咨询,进行广泛动员,使更多的学生参与到竞赛中来。要坚决杜绝以学校科
    研项目冒充学生作品的现象,如有发现,将严肃处理。要坚持选拔与培养并重的
    原则,对于未进入终审决赛的作者要进行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的指导,帮助参赛
    学生提高科研能力。有条件的高校可对重点项目在经费和指导力量上给予支持。

      (三)坚持宗旨,完善机制。各地、各高校要坚持育人宗旨,把人才培养作
    为“挑战杯”竞赛的首要目标,不断完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创新型人才激励机
    制;要建立团委直属的专门组织或社团,负责学生科技活动的组织工作,制定长
    期规划,保证学术科技活动经常性开展。有条件的地区和高校可设立学生学术科
    技活动基金,制定学生参与学术科技活动奖励办法,更好地扶持、激励学生参与
    课外学术科技活动;设立指导教师人才库,将指导教师的工作计入教学工作量;
    尝试建立参赛作品转化服务机制,争取本地各类科技园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
    园区等支持,为参赛和获奖项目的转化提供服务,推动学生科技成果与市场、资
    本等方面实现更加紧密、有效的结合。

      (四)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地、各高校要积极协调各类新闻媒体,全方
    位、多层次、有重点地做好竞赛的宣传工作,使“挑战杯”的品牌在高校中和社
    会上产生更为广泛、深远的影响。要注意做好竞赛的前期宣传工作,为竞赛组织
    发动和有序开展打好基础。要广泛宣传竞赛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和典型人物,引
    导和激励更多高校学生积极投身学术科技创新实践。

      附件:1.湖北省第九届“挑战杯·青春在沃”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参赛作品申报说明

      2.湖北省第九届“挑战杯·青春在沃”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作
    品承诺书

      3.湖北省第九届“挑战杯·青春在沃”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哲学社
    会科学类参赛作品参考题

                         共青团湖北省委       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学生联合会

                                                      201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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