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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第三十届全国大学生樱花诗歌邀请赛通知
    校对: 责编: 终审: 时间:2013-03-05 阅读:

                             记者:崔滢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活跃高校校园文学创作,推动新时期校园原创文学的繁荣发展,以优秀的文学作品影响和引导青年学生,团省委、省学联将于近期举办第三十届全国大学生樱花诗歌邀请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十八大精神 传递青春正能量 
    二、活动内容
        比赛包括大学生樱花诗歌邀请赛(创作组)和大学生樱花诗歌邀请赛获奖作品朗诵赛(朗诵组)。
    三、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全省各高校本、专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同时邀请全国其他高校本、专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参赛。
    四、组织单位
        主办:共青团湖北省委 湖北省学生联合会 
        承办:共青团武汉大学委员会
    五、时间安排 
        3月1日-4月10日 参赛报名及作品征集;
        4月11日-4月15日 创作组作品初审,朗诵组初赛;
        4月16日-4月17日 创作组复审及评奖;
        4月下旬       朗诵组现场决赛暨创作组颁奖典礼;
        5月上旬       获奖作品结集出版。
    六、奖项设置
        本届诗歌邀请赛将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出创作组及朗诵组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七、参赛要求 
    1.创作组
        作品题材不限,新诗、古体诗均可,新诗以30-70行为宜,古体诗不限。作品必须是参赛者原创且未经发表的作品,严禁剽窃和抄袭,作者文责自负。
    2.朗诵组
        以个人或集体的形式参赛均可,集体参赛原则上每组不超过4人,每位选手只能代表1支队伍或个人参赛。
    初赛朗诵篇目不限,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可配乐。
    决赛朗诵篇目为创作组获奖作品,具体篇目由进入朗诵组决赛的选手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选定。时间原则上不超过6分钟,鼓励创新展示方式。
    七、报名及投稿方式  
        1.以学校或个人为单位参赛均可,个人参赛作品仅限一件,学校参赛作品数不限。
        2.创作组和朗诵组的报名截止日期为2013年4月1日。参加创作组的选手需将稿件(word版)和个人相关信息(包括姓名、学校、联系电话、详细地址、电子邮箱)发送至邮箱。参加朗诵组的选手需将个人相关信息(包括姓名、学校、联系电话、详细地址、电子邮箱)发送至邮箱。电子邮件主题的格式为:学校名称+姓名+联系方式。
        3.以学校为单位参赛请在交稿时另附学校参赛作品数目、篇目及负责人联系方式。 
    九、有关要求 
        此项活动是2013年湖北省大学生社团文化节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新形势下以艺术的元素加强大学生思想引领工作的重要措施。各高校团学组织要高度重视,通过多种形式动员大学生踊跃参赛;充分运用各种传播渠道,特别是微博、人人网、QQ群、手机报等新媒体,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助推校园文化建设和大学生成长发展。 
                              共青团湖北省委学校部湖北省学生联合会秘书处 
                                                       201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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