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下午,武汉市政府在市委会议中心2号厅召开了在汉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工作会议,武汉市孙亚副市长、武汉市居民医保局际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各有关区副区长、各在汉高校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相关内容及精神如下: 劳动社保局副局长张成仁宣读了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文件。 文件要义为:按属地原则将大学生(含民办高校)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湖北省于2009年秋季开学时启动,各高校配合做好前期调查、统计工作。学生自愿参保,学校进行登记核定,代收基本医疗保险费。 大学生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通过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解决,大学生按照当地规定缴费并享受相应待遇。鼓励大学生通过参加商业医疗保险等多种途径,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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