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各学院、处、室、馆:
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09年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1、放假时间为10月1日至8日,共8天。
2、按照国务院放假调整安排,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9月27日(周日)按照第五周周三的课表上课,10月10日(星期六)按照第五周周四的课表上课。
3、假期中,第一、三食堂照常营业,第二、四食堂停业(档口继续开放)。
4、请各单位提前做好放假的有关工作安排。假前认真做好安全工作检查;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安排好值班,切实做好假期安全保卫工作。
校长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