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ign]商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章程
[align=center]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学生干部管理办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商学院分团委学生会是在院分团委的领导下,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全院学生组织,是推进校园文化建设的主力军,是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主力军,是团结、锻炼广大学生的重要基地,是团员青年利益的忠实代表。
第三条 为了更好的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保证学生干部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促进学生干部队伍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学生干部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的学生干部指的是经商学院分团委学生会正式考核通过的学生干部。
第五条 学生干部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要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良好的品质修养;
(2)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3)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良好的工作作风;
(4)具有民主意识和创新精神,善于听取他人意见,团结同学;
(5)学习勤奋,学习成绩优良且有能力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6)严于律己,言行一致,处处以身作则,时时率先垂范。
第六条 学生干部要热心为同学们服务,关心和维护同学们的利益,不能脱离学生,不允许凌驾于学生之上。
第七条 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必须在各方面成为同学的表率。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 商学院分团委下设团委会和学生会。团委会之下有组织部、实践部、宣传部、信网部、青工部;学生会之下有秘书处、生活部、学术部、女生部、体育部、文艺部、外联部、社团部。
第九条 各部门职责:
(1)秘书处:负责各种文字、档案材料的管理;根据我院分团委学生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修改和健全部门考核制度与人事制度,及制定一些相关文件;对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门的考核和监督;积极参加每周的例会,完成好例会上安排的工作和事宜。做好学生工作重要文件精神的严格上传下答工作;加强校、院两级学生组织的沟通工作。
(2)组织部:全面开展团员青年政治教育、思想教育、道德教育工作;协助学院开展团课并负责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负责团组织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对团员等各种有关资料的整理归档;以及团内的表彰工作。
(3)宣传部:宣传校、院学生组织以及班级各种活动;配合各部门的工作。
(4)信息网络部:网络组,对学生会的各项活动进行网上宣传;建立学生会网站,以便同学方便的查找信息,资料。
记者站:以文字的形式宣传活动,反映同学们关注的焦点问题。
(5)社团部:对商学院分管的社团组织进行组织和管理,对其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6)生活部:定期组织全院内的大扫除;配合实践部作好卫生检查工作。及时收集、反映广大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7)实践部:管理和调配勤工俭学人员工作;对勤工俭学人员工作质量进行考核。
(8)外联部:对外交流,对内联络;协调院级学生组织、学生团体的发展。
(9)学术部:搞好学风、班风的建设;协调教师与同学之间的关系;组织有关学术方面的活动,如辩论赛、商务谈判、知识竞赛,培养同学对专业学习的兴趣。
(10)体育部:组建、管理男子足球队、男子篮球队、女子篮球队,组织班级参加校、院两级运动会;组织各班体育活动,加强班与班之间的交流。
(11)文艺部:组织院内舞会等娱乐活动,丰富大学生的文艺生活;训练及培养大学生艺术团参加有关活动;传达校里有关文化建设的思想。
(12)女生部:针对女生,进行专门的服务,如:举办舞会、知识讲座、宣传一些常识、一些温馨提示。及时反映广大女生生活上的困难及问题。为女生的日常生活增添色彩。
第四章 学生干部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条 学生干部的基本权利:
(1) 根据学校有关决定和上一级组织意见,开展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