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分团委学生会考核制度
为了提高商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的整体工作效率,更好地发挥各部门的优势,对学生会干部及各部门进行有效且合理的考核,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 会议及活动出席考核
1、实行定期定点召开各部门例会,由秘书处进行记录和监督
2、在出席各种会议时,各部门与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不得迟到或早退(扣0.3分),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缺席(扣0.5分/次)。若有特殊情况而不能到会者,须提前向秘书处请假,事后请假视为缺席。
3、部门例会:由相应秘书处干事对于全体部门成员进行考核,旷到扣1分/人,迟到扣0.5分/人,累计3人请假扣0.5分/人。
4、每次例会由秘书处严格考勤并如实记录,会议期间不得私自谈论,喧哗,保持相对肃静,与会者必须关掉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擅自离开会场。
5、每学期迟到累计三次或缺勤二次者,会上由主席提出批评。迟到累计五次或无故缺勤三次者,本部门及个人本学期不具备评奖评优资格。一个月内,该部门无任何迟到和旷到现象,对该部门加1分。
二、工作落实考核
(一)值班考核
1、值班实行两班制,第一班8:00—12:00第二班13:30—17:20具体值班安排由秘书处和各部门协调后确定。部门值班时,必须保证1名以上助理在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秘书处人员会准备开会,值班人员在值班日志上签到。旷到扣1分/人,迟到或早退扣0.5分/人。其间会由秘书处相关人员进行抽查考核。值班人员迟到20分钟以上视为缺班。(扣0.2分/次)若有特殊情况而不能到班者,须提前向秘书处请假,事后请假视为缺班。
2、每次值班由秘书处严格考勤并做好材料上交的工作记录,各部门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得喧哗,须保持办公室卫生,不得擅自离开办公室。
3、各部部长对本部门的值班负全责,部门值班迟到累计五次或缺班三次,在部长例会上提出批评。部门值班迟到累计十次或缺班五次,本部门部长不具本学期评奖评优资格 。
4、加分:若该部门在一个月内,值班认真负责,无迟到、早退、旷到现象,材料收集完整,对该部门加1分。
5、值班地点为商学院八楼分团委学生会办公室,值班具体要求遵守值班细则。
(二)材料上交
1、材料上交列入工作落实考核之内,由秘书处直接考核。
2、特色工作:秘书处要求各部门在每次特色工作前一周内交一份详细的计划流程,后对其进行总结,上交时间在该部门结束该特色工作一周内,上交相应秘书处助理。未交扣2分/次,迟交扣1分/次(迟到时间超过1星期未交视为未交)。各活动的工作总结累计三次未交的部门不具本学期评奖评优资格。
3、其他材料:各项心得,计划,申请等材料,在要求的时间内,按时上交办公室对应文件盒内。未交扣1分/次,迟交扣1分/次,迟到扣0.5分/次(迟到时间超过2天视为未交)。例如:月计划必须在 27号前交,月总结必须在下月初3号前交。
4、加分:若该部门在一个月内,所有材料都及时上交,对该部门加1分。
(三)工作完成
1、秘书处在安排工作后,各部门对工作完成程度将进行评分。及时完成(加0.2分/次),拖延完成(扣0.5分/次),未完成(扣1分/次)。
2、工作落实情况直接与各部门部长考核相挂钩,拖延完成三次者,在部长例会上由主席提出批评。拖延完成五次或未完成三次者,各部门部长不具本学期评优评奖资格。
(四)其他相关工作落实的事项归于本项考核中。
三、活动开展情况考核
1、活动考核由部门考核和秘书处考核组成。
2、活动展开主要分主题鲜明程度,积极程度和是否开展活动,主题鲜明(加0.5—1分/月),积极性(加0.2—1分/月),违规开展(扣0.2—1分/月)。
3、考核平均分数不合格部门部长不具备学期评奖评优资格。
四、干部形象及学习成绩考核
1、学生会的学生干部不得穿拖鞋,吊带上课或参加学生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学生干部不得在公众场合出现不文明行为,如发现者 直接记入人事考核中(扣0.3分/次)
2、在参加各项与学生会有关的活动时,学生干部须佩带工作证(0.2—1分/次)
3、学生会的学生干部在公众场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