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心理问题
在这个领域,人际关系问题自然是十分常见的。比如,夫妻关系,婆媳关系,师生关系,同事关系等的危机;药物依赖,与其它的饮食问题,可以看成是对情感失调的某种补偿行为;网络成瘾,不良行为等,都无不与缺乏足量的情感支持有关。家庭问题,更是直接就是人际关系问题了。
二、各种神经症与人际问题
1. 焦虑症
焦虑症也可以理解为一种情感上的失调;焦虑体验本身就是与“紧张不安”、“焦躁”、“沉不住气”、“上火”等有关;常见焦虑症患者有一种所谓的“焦虑相”,从临床上可以看到,比如,容易出现满脸的粉刺。难以想象一个情感安定,适调的人,还有什么严重的焦虑,更别说是焦虑症了。
而情感适调,与压力和压力应对方式之间是否适配有关。大量的压力,则与人际冲突或潜在的冲突有关。焦虑症患者的人际冲突很多时候呈现为潜在冲突的模样,即,一种不信任他人的猜忌、多疑、过度提防等心态有关。神经症患者可能没有相应的明显的敌对行为,但是,其心态的不放松则是司空见惯的;或者担心受到别人伤害,或者担心伤到他人等,都是属于潜在的敌意也。
人际关系与焦虑症的联合,最明显的反映就是社交恐惧了。
2. 强迫症
强迫症可以理解为焦虑症的一种特定形式,强迫行为或思维,是对高度焦虑的一种防御。对于强迫症患者来说,似乎只有通过反复的思虑相关的焦虑内容,或以仪式化的重复行为(强迫行为)才能有效地缓解焦虑。这种缓解焦虑的手段只具表面效果,短暂的效果,而焦虑的本质没有办法因为强迫而得到丝毫的改变。
强迫问题实际上也就可以理解为情感的严重失调、心理能量的高度封闭下的内在自我循环以及它们的相互作用,雪崩反应。
各种强迫症的背后,往往是心理能量的高度阻滞,即这些能量无法通过向外的投射,交流,散发出去,只能积压在内心中,成为左冲右撞的自我对抗的力量,伤害当事人自身。凡是人际关系中采用疏离或敌对(竞争)立场的,都难免导向人际间的交流大幅减少,自我封闭,进而使心理能量发生阻滞,焦虑而容易强迫。
3. 抑郁症
高度的焦虑,是指向未来的;而抑郁,则是一种指向过去的沮丧心态;它与挫折有关。人际关系上的不顺畅,受挫折,在抑郁患者中占有绝大多数的比率,只有少部分是因不可控制的天灾人祸的创伤事件导向抑郁的。如果受到创伤的个体人际关系普遍良好,通常也具有足够的资源来化解,不会导向抑郁。相反,只有那些人际关系成问题的人,在创伤经历之后,难以找到有效的资源与管道来宣泄压力,排除苦闷,缓解痛楚,重塑希望,造成压抑和抑郁。
作为社会支持系统的人际关系,显然在各种抑郁症中举足轻重。
三、人格障碍与人际关系
通俗地说,神经症是与自己过不去,而所谓的人格障碍,都是某种程度地与他人过不去;所以在人格障碍中,人际关系问题是最基本的,不用讳言。
下边我尝试从人际边界这个特定的角度来解读各种人格障碍。
临床发现心理问题与人际问题的相关性
种类心理问题/障碍/疾病无不与情感不满足有关,而它与个体的人际风格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须臾不可分。
何为人际风格?
看一看各类人格障碍患者的人际风格吧(仅以边界意识而言)
1. 依赖型人格障碍:大幅退让边界
过度侧重于亲和了。无自我,无主见,意志薄弱,优柔寡断。凡事都信靠权威。这是一种借力的策略,回避了决策风险与个人责任。
2. 回避型人格障碍:放弃边界
逃离策略的过度运用。尽量不与人接触,防御心理强,视人际合作为危途,宁可孤独也不愿合群。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嘈杂与喧嚣是这种人格极力回避的。这是一种“眼不见心不烦”的策略,自欺欺人。本质上是一种“隔离”的心理防御。
3. 强迫型人格障碍:死守边界
追求控制过度,希望万无一失的完美,有序与精确的结果。挑剔批评、责备抱怨在这种障碍中比较常见。当事人自律性强,但常常不必要,而且引发行为的僵硬,与他人的格格不入。这些人中洁癖者相当多。
4. 偏执型人格障碍:错觉的边界或偏见的边界
以先入为主的怀有敌意的想法对待周围的人,常常有严重的认知问题(选择性注意甚至妄想)。总是以一个特殊的角度来认识环境,保持了过度的警觉。紧张防御,自我封闭,把自己裹得紧紧的。
5. 攻击型人格障碍/反社会型人格障碍:大举入侵边界而无自觉
缺乏反思,难以从经验中学习,占有欲强烈,道德感低下,严重自我中心与功利主义。
6. 边缘型人格障碍:混乱的边界
风格上的混乱。人际目标不稳定,情绪动荡,容易快速变换亲密对象,行为走极端,有自伤倾向。
7. 表演型人格障碍:虚假的边界
以试图无限增加自身的吸引力(有时候明显成为诱惑或夸张的表演)为特征来处理人际关系。要求他人时刻注意到自身,渴望他人肯定与赞赏,并从中得到自我价值感的满足。
8. 自恋型人格障碍:封闭的无意识扩张的边界
在想象中把自己放到一个高多现实自我很高的位置,进而挑剔环境排斥他人。言行中多有居傲成分,与他人格格不入,同时在发生矛盾时,总是归因为他人没有足够尊重或重视自己,容易将自身对世界的敌意合理化,轻视他人比较严重的情况下会大举侵犯他人的边界而难以觉察。